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8-01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完善全资子公司贵安新区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亚玛顿”)的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龙亚玛顿”)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义龙亚玛顿拟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与长江租赁以“直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1.6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 8年。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2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义龙亚玛顿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满两年的期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黔西南州义龙亚玛顿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新桥镇新龙特色轻工业园区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20MA6E2XJA4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经营期限:2017年 05月 27日 - 2047年 05月 26日
经营范围: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集成产品、太阳能光热系统、新储能材料及设备的制造和销售;太阳能电站工程设计、安装及设备技术开发、咨询;大尺寸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精加工、超大尺寸显示器封装制造及销售;太阳能用光伏镀膜玻璃和常压及真空镀膜玻璃产品、节能与微电子用玻璃及太阳能新材料产品的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光伏、电子材料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品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17年 12月 31日,义龙亚玛顿资产总额为 3021166.32元,负债总额为 3069500元,净资产为-48333.68 元。2017年实现收入为 0元,净利润为-48333.6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满两年的期间。
担保金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义龙亚玛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属太阳能电站项目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本次担保是为支持光伏电站项目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增强盈利能力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义龙亚玛顿所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义龙亚玛顿申请的人民币 1.6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子、孙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53593.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0.91%。其中公司为光伏贷业务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 2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子、孙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69593.6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30%其中公司为光伏贷业务提供回购担保责任的余额为 2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