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管,充分发挥许可证在规范电力企业运营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电监资质〔2010〕36号)要求,甘肃能源监管办对全省发电机组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持证情况开展了核查。
此次核查结合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求,根据甘肃省发电企业调度关系的变化、企业注销变更等情况,对全省发电企业持证情况进行了梳理排查,对发电企业信息进行增补、核对、完善,包含企业名称、许可证号、装机构成、机组容量等。针对核查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要求发电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许可证或补充材料变更等,另一方面要求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对发电企业在转商、并网、购售电合同签订等环节履行输供电企业义务,予以把关,杜绝无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机组并网运行。
本次排查进一步掌握了甘肃省并网发电机组相关信息,提高了资质许可数据的入库率和准确度。下一步我办将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做到立行立改,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