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印发小时级绿电交易方案
2026-08-14 10:37:23上海电力交易中心718
8月13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转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印发《上海市小时级绿电交易实施方案》的复函(沪发改能源〔2026〕155号)。其中提到,根据经营主体需求,可开展小时级绿电交易,绿电环境价值按小时进行结算。
售电公司参与小时级绿电交易时,应在对应交易准入截止时间之前(具体以交易日历为准),提前与电力用户建立代理服务关系、完成小时级绿电确权委托约定,并在交易申报时将绿电需求电量全部关联至代理用户,关联的代理用户范围不得超过小时级绿电确权委托约定用户范围。
初期,小时级绿电交易与常规绿电交易按两笔交易序列同步开展,交易方式、交易周期、交易标的、曲线分解、安全校核要求与常规绿电交易一致。初期,绿电环境价值各时段价格保持一致。
初期,零售侧超分考核综合考虑常规绿电交易和小时级绿电交易,仍按单月一个溯源时段计算。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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