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能薄膜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报的承装类三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延续申请,经3月9日华北能源监管局行政许可联席审批会议审议,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不予承装类三级许可。
不予许可的具体理由如下:
承装类三级有效期延续许可申报的业绩不满足法定条件和标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行政复议。
联系电话:010-51968783。
监督投诉电话:12398。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