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青海省德令哈、格尔木两个领跑者基地被暂停优选工作之后,3月26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文要求暂缓执行青政【2018】18号文件,即《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的通知》。文件指出,为进一步促进青海省光伏产业发展,如期完成国家确定的任务目标,在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成之前,暂缓执行该文件。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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