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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股市风云录:细数这些年被证监会重罚的光伏公司们……
  • 2018-05-14 09:01:40
  • 浏览:1137
  • 来自:华夏能源网

在股市江湖中,从来不缺“神奇故事”!

日前(5月6日),证监会对上海广播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节目的嘉宾主持人廖英强开出巨额罚单:1.29亿元。

这位“股市黑嘴”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他自己的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推荐啥并不要紧,要紧的是这位“黑嘴”在推荐前用自己控制的账户买入相关股票,然后又在荐股后的下午或次日集中卖出,如此操纵39只股票后,总获利4300万元。

对于这种“抢帽子”的违法交易方法,证监会当然是严惩不贷,故对廖英强没收违法所得约4300万元,并处约8600万元罚款,合计约1.29亿元。

在光伏领域,因违规违纪遭到证监会案例也不在少数。在廖英强事件前四天,亿晶光电就吃到罚单,因信批违规问题被证监会顶格罚款60万元。

那么在股市中,又有哪些光伏企业受到过证监会的处罚呢?华夏能源网(微信号hxny100)对近年来违规的企业名单做了一个梳理,以供大家参考:

亿晶光电:信披违规被顶格处罚

近日(5月2日),亿晶光电收到宁波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决定对亿晶光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至于亿晶光电被处罚的原因,大致有两方面:首先,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亿晶光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另外,荀建华在2016年12月27日与深证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框架协议,在2017年1月10日又与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这两项协议签署后,亿晶光电均未及时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中披露前述协议相关事项。

虽说亿晶光电仅仅只是没有及时披露,但依然要受到严厉的行政处罚,而且权益收到损害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对亿晶光电进行维权索赔。

超日股份: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倪开禄被终身禁入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太阳能光伏生产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976亿元。

超日股份是于2013年1月22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时隔两年后,才有了调查结果。

按照公告的披露,超日股份被证监会查出六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披露在海外收购光伏电站项目的情况;二是未按规定披露超日卢森堡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过程中相关股权质押情况;三是未及时披露公司与境外合作方签订的《电站公司管理协议》,超日股份对境外公司的出资额高达4.95亿元;四是虚假确认对上海佳途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收入1.63亿元;五是提前确认对天华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2.38亿元;六是超日股份未及时公告对已售太阳能组件调减价格的情况。

时任超日董事长、总经理倪开禄是这些违法违规事项的主要决策者,时任董事、财务总监朱栋,时任超日股份董事、副总经理陶然等是直接责任人。

证监会决定对超日股份处以60万元罚款;此外,因倪开禄违法违规情节特别严重,被证监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陶然、朱栋被采取五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向日葵光能科技:高管内幕交易被罚

秉持“零容忍”态度,证监会对于利用内幕信息等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直都很深入。

创业板上市公司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日葵)总经理丁国军、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潘卫标涉嫌违规被依法查处。2012年上半年其公司毛利率大幅下降,经过合理推断公司上半年亏损已成定局。

同时,丁国军个人还知悉公司原计划在报告期内转让德国 20MW电站股权的合同不具备生效条件,预期产生的5000万元收益不能计入2012年中期报告,无法抵减2012年上半年亏损。

在此背景下,丁国军及潘卫标将持有的向日葵限售股解禁后相继卖出规避损失。

丁国军、潘卫标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减持向日葵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规定,构成第二百零二条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2013年12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丁国军、潘卫标在向日葵2012年上半年净利润预计重大亏损的内幕信息公开前大量减持该股,构成内幕交易,对二人分别没收违法所得89万元、12万元,并处同等金额罚款。

海润光伏:运作影子账户“偷跑”遭严惩

滥用信息优势从事内幕交易,一直以来都是证监会重点打击的证券市场违法行为。

2015年1月末,海润光伏披露《201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当年业绩亏损较前三季度的6000余万将增至8亿元。这一令市场瞠目的预亏变动,成为了后来此案的导火索。

随后,海润光伏收到了来自上交所的问询和异常交易报送,而证监部门也随即展开了对海润光伏的调查。

对此稽查人员采取了一系列外包围式的调查取证,证实了前三大股东“事先对预亏知情”、“策划高送转”等事实,进而坐实了其存在内幕交易主观行为的认定。

例如据稽查人员发现,任向东将九润管业所持有的海润光伏股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九润管业的员工、其父亲的司机程某的账户,然后再通过二级市场卖出;特别是在高送转提议公布股价抬升后,任向东指示其妹使用司机程某账户,将其接盘的海润光伏股票在二级市场全部卖出。

围绕海润光伏的内幕交易必然要承担违法后果。2017年2月17日证监会对市场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通报上,海润光伏案赫然在列。

证监会通报称,对涉案的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任向东分别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没收九润管业违法所得6194.07万元,并处以6194.07万元罚款;对九润管业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人任向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任向东、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分别采取3年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天能科技:欺诈上市未遂反被罚

天能科技公司是位于山西省太原市的一家制作太阳能产品的企业。

2012年2月1日,天能科技招股书申报稿披露。仅仅几天后,媒体就开始质疑这家公司,主要问题是天能科技的一些项目是从2011年10月开始招标的,而天能科技在2011年9月已提前确认相关业务收入。

舆论质疑后,中国证监会要求中介机构补充核查,中介机构认为不存在问题。2012年4月,天能科技撤回上市申请,理由是光伏行业亏损,对上市不利。

2012年8月,证监会会计部对天能科技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大信所)进行例行检查时,特别关注了天能科技的审计工作底稿。结果,证监会发现同一项目,第一次申报的工作底稿和第二次补充核查的工作底稿,出库单不一致。

2012年9月,基于后期发现的线索,天能科技案件被移交证监会稽查总队。

经查,2011年1月到9月,天能科技通过伪造作为入账凭据的工程结算书和虚构销售回款等,通过应县道路亮化工程、金沙植物园太阳能照明工程、和谐小区太阳能照明工程三个项目,虚增财务报告收入8564万元,虚增利润合计381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53.18%。

2013年11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对天能科技及相关中介机构处罚决定:天能科技董事长秦海滨及特别助理刘俊奕、董秘曾坚强,签字保代邓德兵、刘小群,签字审计师胡小黑、吴国民被处以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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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阅读: 光伏企业 证监会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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