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晚间,科林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
2018年7月10日,科林环保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与新中水再生资源签署了《意向收购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新中水再生资源所持有的14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
如今,科林环保称,基于目前公司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公司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的推进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不影响交易对方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近日向新中水再生资源发出《关于终止收购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14家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函》,书面通知交易对方终止本次收购事项。自公司发出不收购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意向收购协议》自动终止,各方互不追究责任。
实际上,科林环保终止重组与公司债务有直接关系。截至2018年12月18日,科林环保及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合计金额约1.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43%。
在科林环保2018年11月29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公告中,商业承兑汇票付货款是科林环保债务的主要形成原因,除此之外,公司以商业票据支付贸易款项的名义向重庆茱丽亚商贸有限公司开具了商业票据,截至2018年6月6日,汇票已到期未兑付300.00万,剩余2940万未到期。票据陆续到期后,公司已兑付其中一部分,剩余1340万未能到期兑付,形成商业汇票到期未偿付的一部分。
科林环保称,公司自2017年开始转型大环保概念新能源产业以来,以EPC等方式累计承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近200MW,以及总投资近10亿元的高邮多能互补项目,上述债务中,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以及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和定向融资主要用于工程建设,银行长期借款专项用于公司收购古县佳盛能源有限公司30MW光伏电站项目。
根据上述债务情况,公司未来一年内到期的债务金额将超过3.7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存在无法到期按时偿付相关债务的风险。
对于公司到期未能偿还债务的原因,公司称,截至目前,公司涉及总投资约25亿元,项目的建设推进导致公司形成大量的应收账款,同时,受光伏“531”新政以及补贴到位不及时等因素影响,项目股东方支付垫支款项的时间变长,截至2018年9月底,公司应收账款及存货余额达到约8.6亿元,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同时,外部资金环境紧张,也导致2018年度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公司2018年年初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合计为3.199亿,当前仅为1.45亿元,减少了1.749亿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偿债能力。
科林环保在公告中称,公司正在筹措偿债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向贷款银行进行续贷;拟通过配合项目公司股东处置山南、菏泽和迁安等光伏电站项目,收回垫资建设电站的款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