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三季报巨亏26亿元到年报预计盈利近3亿元,坚瑞沃能最终还是引来监管询问。2月15日,坚瑞沃能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部门基于自身的专业判断,结合目前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子公司沃特玛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账务处理,不存在通过盈余调节而规避暂停上市的情形。
据《证券日报》记者观察,坚瑞沃能之前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显示,201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1亿元至2.86亿元。而2019年前三季度坚瑞沃能净亏损达到26.07亿元。
为何2019年三季末至年末业绩能由亏损变为盈利?坚瑞沃能称,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35.02亿元,主要来源于债务重组收益和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出表转回的超额亏损。其中,破产重整预期会产生债务重组收益约4.47亿元;因沃特玛已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而转回超额亏损约33.83亿元。此外,坚瑞沃能预计执行重整计划变现资产损失、执行重整计划产生相应费用及2019年四季度发生的相关费用等约15.04亿元。
而对坚瑞沃能2019年业绩大“逆转”的情形,深交所于业绩预告披露之后,即下发关注函。关注函重点关注公司破产重整的收益确认时点、确认金额的会计处理过程、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盈余调节进而规避暂停上市的情形。
2月14日,坚瑞沃能在回复函中称,去年12月27日,西安中院作出裁定批准坚瑞沃能重整计划和“终止坚瑞沃能重整程序。公司为了确保破产重整收益当期得到确认,目前完成了债权资产抵债及转让工作、现金清偿工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等。根据目前《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以及依据相关准则,公司认为涉及破产重整的债务重组协议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已经消除,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是合理、恰当的,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原则性规定。
对于是否通过盈余调节进而规避暂停上市,坚瑞沃能称,由于公司陷入经营和债务危机已有较长时间,给公司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利益造成了较大损失。唯有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清理现有债务,并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引入投资人帮助公司清偿债务、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才有可能彻底化解风险,保障公司债权人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坚瑞沃能表示,公司被债权人于2018年12月12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由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情况复杂,经过漫长的审理过程,人民法院裁定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根据回复函披露,目前,债权资产抵债及转让工作已完成。公司正在收集、统计债权人受领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将在管理人的协助下将相应偿债现金汇至债权人指定的账户。同时,公司已将相关材料准备完毕,近期将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相关登记手续的办理。
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被债权人于2019年7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最终人民法院裁定沃特玛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续,人民法院指定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管理人,且沃特玛管理人已完成对沃特玛公章、印鉴、证照及工商底档等资料的交接工作,并接管了各项资产和业务的管理权,公司已不再控制沃特玛,沃特玛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