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9月28日批准了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期间中国出口美国的全部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所执行的反倾销税细则。
据了解,商务部于2020年2月10日公布了2017-2018年对太阳能电池反倾销税令行政审查的初步结果,经过数次延期,最终于9月28日公布审判结果,判定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238.95%。
追溯历轮反倾销税率的判定,2012年反倾销税率为29.18%—254.66%;2014年认定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2016年起,除享有单独税率的企业外,中国出口商均适用238.95%中国普遍税率。
此次复审初步确定给予18家企业单独费率并进行公示后未收到异议,因此给18家企业单独费率。其他未被认定享有单独税率的中国主体商品出口商执行利率238.95%。
初步确定,比亚迪(商洛)实业有限公司、LERRI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宁波ETDZ控股有限公司、Sumec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和Sunpreme太阳能技术(嘉兴)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在POR期间没有向美国运送相关商品。
在本通知在联邦登记册公布后五天内公布最终计算结果。
此通告也提醒进口商,根据19CFR351.402(f)(2)的规定,他们有责任在本货运期内的有关入项清盘前,就反倾销税的补偿提出证明书。如果不遵守这一要求,可能会导致商业公司推定发生了偿还反倾销税的情况,并随后对双重反倾销税进行评估。
申诉有成功的先例。2019年7月30日,美国商务部在《联邦公报》对外发布了光伏产品第五次反倾销年度行政复审终裁,浙江正泰获得了2.67%的全国最低税率。据了解,此轮复审初裁时,美国商务部错误的计算并裁定正泰太阳能的倾销幅度高达98.41%,如果该裁定在终裁中得到确认,浙江正泰向美国海关已经缴纳的近五百万美元保证金将被没收,还需要向美国海关补缴近六千万美元的反倾销关税。正泰法务部组成专门工作组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了各项答卷并通过了核查。美国商务部在终裁裁决中,接受了律师团队的抗辩意见,重新计算并裁定浙江正泰的税率为2.67%。根据这一裁决结果,浙江正泰不仅不需要向美国海关补缴关税,还会从美国海关获得可观的反倾销退税。
此次关税调整中执行单独税率企业详情如下:
目前尚不明确这一税率何时执行以及是否会追溯,更多详情请关注我们继续跟踪。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