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改委:积极开展风光储试点,支持风光储示范工程配套10%左右比例的储能设施_SOLARZOOM光储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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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发改委:积极开展风光储试点,支持风光储示范工程配套10%左右比例的储能设施
  • 2020-10-12 10:07:47
  • 浏览:1514
  • 来自:储能100人

“储能100人”获悉,近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到2025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600万千瓦、2000万千瓦以上。

为实现资源能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开发利用,需要全面建立起资源能源长效管理机制。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在电力外送能力方面,加强配套电网和跨区域输电通道建设;

在推进电力就地消纳方面,加快建设抽水蓄能、大容量电化学储能、空气压缩储能等灵活调峰电源,推进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实现风电、光伏发电和调峰电源有效衔接,提升区域电网调度管理水平;

在探索发展新模式方面,大力推广应用储能新技术,积极开展风光储能试点,探索商业化储能方式,逐步降低储能成本,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与能源智能微网多能互补,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在建立长效机制方面,统筹源网荷协调发展,有效减少弃风、弃光现象,对营商投资环境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效好的市县和重诚信、推进快、有实绩的企业在项目安排上给予激励支持。

当前河北省在建风电、光伏项目超过2500万千瓦,其中超过2000万千瓦在2021年年底前并网。此外,河北省计划在2021-2025年还储备了近2000万千瓦的新能源平价项目和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

文件指出,针对2021-2025年的风光储示范工程,支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10%左右比例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开展超级电容储能、超导储能、先进电池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先进储能技术示范应用,着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并网友好型。

附文件全文:

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推进全省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战略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清理规范资源能源项目和“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构建风电、光伏发电与其它能源相协调、开发消纳相匹配、“发输储用”相衔接的行业可持续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开发应用成本;发挥规划引导、统筹协调、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作用,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坚持规模开发和市场需求相结合。以可再生能源规划和风电光伏发电资源规划为依据,统筹项目建设、电网消纳和市场需求相协调,鼓励风电、光伏发电多元化、创新化发展;在消纳能力强的地区优先布局,在消纳能力弱的地区有序布局。

坚持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开发相结合。发挥区域资源优势,重点抓好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模化开发,打造多个具有代表性的示范工程;在其他地区鼓励因地制宜、多元化开发利用,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形成集中开发与分布式利用并举的新模式。

坚持行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坚决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改变项目开发过多依赖规模化扩张的传统模式,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协调发展,实现能源发展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高度统一。

坚持技术融合与模式创新相结合。推进项目开发与大数据、互联网、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深度融合,促进优势互补;支持农光、牧光、渔光互补等项目,加快政策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添新动力。

三、总体目标

实现风电、光伏发电优化布局、科学有序发展。到2020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080万千瓦、1700万千瓦,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初步建立能源资源规范管理机制;到2025年,全省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2600万千瓦、2000万千瓦以上,实现资源能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开发利用,全面建立起资源能源长效管理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全力提升电力外送能力

统筹电网发展规划与风电、光伏发电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加强配套电网和跨区域输电通道建设。深入挖掘张北500KV柔性直流、张北-雄安1000kv特高压工程输电能力,确保实现规划设计目标;加快推进承德御道口扩建、承德东-阳乐500KV等一系列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加紧谋划研究张承送出通道改扩建工程,有效解决电力外送问题,加快推进张家口-北京延庆120万千瓦风电供热示范项目建设,实现更大范围应用。

(二)加快推进电力就地消纳

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清洁供暖,电解制氢、大数据中心、海水淡化等项目深度融合,全方位提升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消纳风电、光伏发电能力,建立健全风电、光伏发电消纳保障机制,促进实现京津冀一体化消纳。加快建设抽水蓄能、大容量电化学储能、空气压缩储能等灵活调峰电源,推进火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实现风电、光伏发电和调峰电源有效衔接,提升区域电网调度管理水平。

(三)积极探索发展新模式

积极谋划风电光伏发电综合利用、分布式功能、一体化储能、智能微电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等示范项目,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多能协同供应新模式和灵活的市场交易新机制,大力推广应用储能新技术,积极开展风光储能试点,探索商业化储能方式,逐步降低储能成本,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与能源智能微网多能互补,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四)确保建立长效机制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严格遵循资源条件、电网接入条件和开发时序,合理有序推进风电光电资源开发与利用,严格审核项目用地性质及规模,确保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加强电网消纳能力分析,落实电力消纳送出条件,统筹源网荷协调发展,有效减少弃风、弃光现象,对营商投资环境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效好的市县和重诚信、推进快、有实绩的企业在项目安排上给予激励支持。

五、主要工作

(一)加快推进在建项目

按照资源能源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安排部署,在对涉及生态红线、湿地和不具备电网接入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化调整基础上,对已批复在建项目协调加快占用土地,林地审批,抓紧落实电网接入和送出条件,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见表一)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国家“十二五”以前批复、“十二五”期间核准计划及张家口百万千瓦风电基地二期工程项目

(二)有序启动储备项目

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同时,结合张北500KV柔性直流,张北-雄安1000KV特高压电网通道运行情况,在落实土地条件、电网消纳送出条件的前提下,有序启动储备项目(见表二)建设,一是以张家口、承德坝上地区为重点,适时启动张家口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四期和承德百万千瓦风电基地三期规划工作。二是对张家口、承德光伏发电平价上网备选计划51个、519.5万千瓦、张家口市冬奥倒计时山体修复示范创新11个、192万千瓦项目统筹推进建设。三是完成5000户、2.5万千瓦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项目基础上,加快技术进步,降低设备成本,完善建设模式,在全省具备条件的地区分期分批逐步实施。

(三)积极谋划新示范项目

依据《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资源规划》,统筹谋划,科学制定风电、光伏发电“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电网建设规划有机衔接,结合风电、光伏发电行业前沿技术和新发展理念,谋划打造一批综合应用示范工程(见表三),一是风光电综合制氢示范工程。结合风电、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依托张家口、承德、保定等市氢能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合理布局风电、光伏发电制氢项目,探索新能源发电与电解水制氢一体化技术,有效降低制氢成本的同时,提升电网风光电就地消纳能力。二是风光储示范工程。支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按10%左右比例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开展超级电容储能、超导储能、先进电池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先进储能技术示范应用,着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并网友好型。三是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与农业、牧业、渔业等深度结合,开展光伏+农、林、牧、渔综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四是电力市场化交易示范工程。鼓励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大数据等高科技产业积极探索大用户直供和分布式市场化交易模式,促进绿色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创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林业、环保等部门和电网公司协同配合,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国家、省示范项目顺利实施,省发展改革委定期赴各市、县督导,建立重大项目推进专报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统筹规划风电光电发展布局,指导各市做好项目筛选、组织、实施;省自然资源、林业、环保、水利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支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合理选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省级电网公司制定风电光电项目的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方案,简化并网手续,加快接网审批进度,积极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证项目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入使用;各市、县发改(能源)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开发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建成并网。

(三)完善支持政策。研究风电、光伏发电与林地、土地、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支持性政策;完善和创新风电、光伏发电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建立公平竞争的电力市场和节能低碳的调度机制;推动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系统和电力配额交易机制,研究出台绿色证书交易政策,通过更加灵活的市场化手段为风电供热、风光制氢、“光伏+”供暖等综合应用示范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和运营环境;对先进的重大示范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四)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融资机制,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开展新能源金融创新服务试点,实施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绿色保险、绿色债券及信贷政策;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采用挂牌上市,发债融资、股权众筹、融资租赁等形式,吸引有关金融机构、民营资本、风险投资、外资等资金采用PPP和EPC等建设模式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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