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从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获悉,根据山东省2021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安排,为鼓励具备条件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山东监管办发布《关于简化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山东电力市场准入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简化流程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入市交易。
《通知》明确,凡依法取得发电项目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具备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或内部核算的市场主体经法人单位授权,均可直接在山东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参与交易。
以下是《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