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
2017-2020年,全省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约509.45万户,全省清洁取暖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提前一年完成《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到2021 年底,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的目标任务,全省清洁取暖改造主要任务已由工程改造逐步转向巩固成果、实现稳定运行阶段。为做好2021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及早展开2021年确村确户工作。各地市要在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以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规划目标任务,查缺补漏,确定2021年改造计划,尽早安排部署开展确村确户工作。
二是及早和电网、燃气企业搞好对接。各地市所辖县区,要及早和当地电力公司、燃气企业等能源保障部门搞好对接,摸清管网所及区域5KM范围内村庄生活(取暖)用气具备改造条件的数量,确定改造范围,根据电网改造能力和气源保障情况,“以气定改、以供定改”,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补贴政策。各地市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清洁取暖工作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补贴政策,补贴政策要重点向弱势群体倾斜,同时,要继续保持现有补贴政策的连续性,消除农村居民顾虑,坚决防止改而不用、散煤复烧的问题。
四是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各市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大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开展清洁取暖公益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切实把各项工作作实作细,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妥善处理和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