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工信部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自2021年3月15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2018年1月15日公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号)。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经对比发现,2021年版本相较于2020年,光伏企业的生产布局、项目设立,工艺技术、产品规格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为此,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将两个版本不同之处进行了详细整理,供业内同仁参考。
首先,2020年版本相较于2020年在“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上有2点不同:
1)2020年版本发现,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2021年版本,主要以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为主。也就是说,今年对扩产项目不做严格控制,以引导为主。
2)光伏制造企业新建、扩产的项目类型有所变化
2021年版本,以多晶硅制造项目、其他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为主;而2020年版本,除上述项目,还有电池、组件制造项目,并对电池、组件项目的投资强度进行说明。
其次,工艺技术板块有2点不同之处
1)、批量化生产
去年是光伏企业的储备之年,今年可谓是市场爆发的一年,从2021版本可看出,要求光伏制造企业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并要求企业开始批量化生产。而2020年版本,并未提到批量化生产。
2021版本
2020版本
2)、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产品应满足的要求及新建和改扩建企业、项目产品应满足的要求做了如下调整:
针对“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2021年,产品类型包含多晶硅、电池、组件、薄膜组件、光伏逆变器,其中光伏逆变器新增微型逆变器,规范文件规定,微型逆变器相关指标分别不低于95%、95.5%。
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产品规格要求
“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产品应满足要求”发现,2021年版本,多晶硅电池平均转换效率要求不低于20.5%,去年20%;单晶电池和组件的效率没做调整,分别是23%、20%。
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产品规格要求
在“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方面,2021年版本从4条缩短到3条,对企业自动化方向、降本提效提出了更高要求。鼓励企业将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智能制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生产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在“环境保护”方面,2021年版本要求更明确,对光伏制造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质量管理”方面标准要求更明确,在原有征求意见稿上对逆变器生产企业应配备环境测试、并网测试等关键检测设备,鼓励企业建设具备CNAS认可资质的实验室。
在“监督与管理”方面,与2020版本相比,2021版本撤销了未按要求上报生产经营情况,撤销企业自愿申请退出规范条件公告名单。由2020年的8条调整至6条。
2021年公告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撤销其公告资格:
1.填报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3.连续两次产品抽查不合格;
4.发生安全生产和污染责任事故;
5.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6.其他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版本的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