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甘肃能监办印发了《甘肃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运营暂行规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表示,本规则的目的在于,完善电力辅助服务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甘肃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促进风电、光伏的新能源消纳。本规则所称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由并网发电厂、电储能装置、需求侧资源等提供的这除正常电能生产、消费以外的市场辅助服务,包括调峰辅助服务和调频辅助服务。
《通知》指出,本规则所称甘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成员包括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
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在甘肃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上述机构具体指甘肃电力调度机构及甘肃电力交易机构。
市场主体包括已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包括豁免范围内)的省内发电企业(包括火电、水电、风电、光电),以及经市场准入的电储能和需求侧资源,新建机组归调后方可提供电力辅助服务。《通知》明确指出,自备电厂可以自愿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网留电厂暂不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自发自用式分布式光伏、国家核准的光伏扶贫电站、光热电站等暂不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通知》还特别鼓励投资储能建设。《通知》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辅助服务提供商等投资建设电储能设施,参与电网侧调峰的电储能设施要求充电功率在1万千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4小时以上。
《通知》规定,在火电企业计量出口内建设的电储能设施,可以与机组联合参与调峰、调频辅助服务,按火电机组实时深度调峰交易和调频辅助服务规则执行。在新能源场站计量出口内建有储能设施的新能源场站称为储能新能源,其充电功率在0.5万千瓦及以上、持续充电时间2小时及以上可以与新能源场站作为整体,参与电力调峰、调频辅助服务市场。
《通知》明确了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相关规则,并明确提出鼓励投资储能。这也意味着,储能正在从新能源行业的边缘位置向核心位置前进,储能企业将在政策利好下迈上新的发展台阶。
以下为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