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7月7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晶科有限”)拟将其持有的宜兴品和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品和”)、宿州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宿州盛步”)和宿州晶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宿州晶海”)(统称为“目标公司”)各100%股权出售给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新能源”),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1.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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