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实现示范应用,民用建筑健康性能不断完善,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提高。
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保持建筑领域的绿色信贷较快增长,逐步提高建筑领域绿色信贷余额比重至10%以上,不断增强保险对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保障功能,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通知提出,结合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情况,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条件适宜地区江水源热泵区域集中供冷项目实施,探索开展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试点示范。
通知明确,围绕建筑产业链,加强绿色建筑产业信贷产品研发,结合重庆市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绿色施工等领域的评价标识管理规定,针对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营、改造阶段的不同特点创新“绿色建筑设计贷”“绿色建筑施工贷”“绿色建筑运营贷”“绿色建筑改造贷”等金融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要求,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改进绿色生态住宅小区享受税收优惠的方式,并依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研究落实将我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的措施。
此外,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试点给予适度的政策倾斜,在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应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建筑产业绿色发展;同时,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加强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