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昌市财政局、西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使用2021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文件指出,收回大兴乡川大路太阳能路灯项目资金200万元的指标。
原文如下:
西昌市财政局 西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使用2021年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西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再次调整使用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西乡振发(2021)18号)文件及领导批示,现将2021年下达市委统战部(自搬办):1、自发搬迁资金1926万元调整到礼州镇太美花卉园区建设项目275万元、 安哈镇油橄榄园区参观点建设项目150万元、市林草局油橄榄园区参观点建设项目200万元、海南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360万元、太和裕隆高草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41万元;2、收回以下单位指标:⑴、巴汝镇原银厂乡政府至嘎牛河电站道路硬化项目资金400万元;⑵、大兴乡川大路太阳能路灯项目资金200万元;⑶、阿七镇自搬贫困户户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⑷、农业农村局防贫保障基金300万元;3、将西昌市援建越西县 “6+9”对口帮扶越西产业基地项目1000万元调入乡村振兴项目,给予在网上公示。
文号:西市财农〔2021〕80号
项目名称:扶贫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金额:2926万元
联系办公室:西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股
联系电话:0834-3221525
(西昌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