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晚间,隆基股份发布公告宣布,拟将原用于宁夏乐叶年产3GW单晶电池项目建设12.14亿元资金转向泰州乐叶年产4GW电池单晶电池项目建设。变更后项目投资资金为10.2亿元,剩余1.94亿元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据记者了解,变更后投资的4GW项目泰州电池项目主要内容为,在泰州乐叶现有已租赁的厂房内,实施机电安装工程改造,导入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效电池技术,形成年产4GW高效单晶电池产能,预计2022年8月投产,变更剩余资金1.94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此外记者注意到,变更后原3GW宁夏单晶电池项目则将进行重新论证和选址,而该项目基地现有厂房将用于陕西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搬迁的募投项目实施。隆基于同日公布的公告中公布了这一搬迁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推动行业持续降本增效,加快公司下一代电池技术迭代升级,更好地发挥西安总部电池研发优势,实现研发与新电池产能布局的嫁接和融合,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产能布局调整,公司拟对陕西乐叶部分厂房进行改造和功能调整,并将陕西乐叶“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中的 8 条产线及配套设备搬迁至宁夏乐叶年产 3GW 单晶电池项目规划厂房。
此外,2019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实施主体将由陕西乐叶变更为陕西乐叶和宁夏乐叶共同实施,实施地点将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变更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和银川市西夏区济民路以南、宏图南街以东,项目名称将由“西安泾渭新城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变更为“年产 5GW 单晶电池项目”。
隆基公告指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整体战略和规划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该项目变更也有利于加快公司现有资产周转和使用效率,提升管理效率。
截至目前,项目搬迁相关备案和环境评价手续尚未办理完成,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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