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广赣州市户用发电经验做法的通知。
通知提到:近年来,赣州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户用光伏发电快速发展,2021年新建户用光伏发电装机36.6万千瓦,约占全省户用光伏电站安装比例的3/4。
针对此前有个别群众反映户用光伏行业出现的虚假宣传以及个别户用光伏电站未批先建、乱搭乱建等现象,我市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为户用光伏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实行报备制度。加强对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实行报备制,由县级发改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相关安装服务企业进行登记,从企业资质、设计方案、安全管理、售后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未登记企业不得在相关县(市、区)开展光伏安装业务。目前,我市已登记在册从事户用光伏安装业务的企业近200家,从业人员近2000人。
建立会商机制。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由发改、城管、住建、应急管理、供电等部门组成的会商机制,定期对户用光伏行业出现的新问题、新动态进行研究处理。同时,要求供电部门每月定期向县级发改部门报送上月户用光伏备案、并网情况及申报资料,由县级发改部门对项目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