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
1-4月全国光伏利用率97.2%,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广西、海南13省光伏利用率达到100%;而河北、蒙西、山东、吉林、黑龙江、陕西、青海、宁夏、西藏9省光伏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
1)西藏:4月弃光率22.2%
4月,西藏光伏利用率仅有77.8%,1-4月为76.4%。
2)青海:4月弃光率10.1%
4月,青海光伏利用率仅有89.9%,1-4月为91.5%。
3)黑龙江:4月弃光率5.4%
4月,黑龙江光伏利用率94.6%,1-4月为97%。
现将2022年4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