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能源监管委员会(ERC)批准了容量不超过1 MW的分布式能源资源(DER)的新规,并将在国家官方公报公布后15日内生效。
新规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的业主开辟了向电网注入剩余电力并最多按30%获得报酬的可能性。
ERC说:“DER规则包括指导方针、互连标准、合格证书(COC)要求、定价方法、管理DER所产电力的销售和运营的商业方案,以及补贴支付等等。”
菲律宾自2008年以来只允许对规模低于100 kW的可再生能源系统进行净计量,然而计划未能催生显著的增长。菲律宾现有的大部分屋顶光伏发电容量实际上是通过现已过期的 长期保护性电价上网电价体系部署。
菲律宾计划到2030年安装15 GW的清洁能源,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最近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该国光伏装机容量为1.08 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