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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 按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奖励
  • 2023-02-06 14:32:22
  • 浏览:7366
  • 来自: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月3日,湖南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对储能电站、储能材料企业用电量进行补贴奖励的具体规则,并公布了长沙市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强链产品清单(2023)。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支持企业利用储能电站降低用电成本,按储能电站的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电站运营主体0.3元/千瓦时的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对于营业收入在5亿元以上、且先进储能材料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用电增量每千瓦时给予0.15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对新引进且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先进储能材料企业,投产满一年实际用电量的30%进行计算,每千瓦时给予0.15元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据了解,目前湖南地区电价情况可参考国外湖南发布的代理购电电价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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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阅读: 储能材料 储能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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