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5日权威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曹广晶涉嫌受贿、泄露内幕信息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分别调查、侦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广晶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曹广晶利用担任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原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原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曹广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泄露给他人,致使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曹广晶简历如下:
华东水利学院水港系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学习
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建处见习
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建处工程技术组助理工程师
河海大学管理工程系水利发电工程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中国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筹建处工程技术处工程师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技术处副处长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技术部技术处处长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厂坝项目部副主任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兼厂坝项目部主任(其间:2001.03-2002.01在中央党校第17期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2009.09更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其间:1999.09-2004.06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管理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2010.03任国务院三峡建委副主任)
湖北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2年5月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