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监管办认真学习领会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同志在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2023年能源监管重点工作的具体落实措施,在不断提升电力行政许可服务水平、认真做好电力业务许可准入工作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分不同类别、积极推进电力业务许可有序退出工作,持续发挥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功效。
在电力业务许可退出工作方面,我办充分利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功能开展核查,将相关企业具体细分为符合电力业务许可证豁免条件的、需办理许可证注销但未主动申请注销手续的和所拥有发电机组关停后需办理注销手续的三大类别,开展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工作,共办理完成44家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证注销工作,占持证企业总量的5%以上。
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退出工作方面,我办以严把资质续期审查关和开展事中事后核查为抓手,将相关企业具体细分为不满足原许可条件需降低许可等级的、不满最低许可条件需办理许可证注销的和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规定申请延续或者延续不满足法定条件的三大类别,分类办理降低许可等级和许可证注销工作,共办理完成24家企业的许可等级变更和70家企业的许可证注销工作,另有16家拟注销企业信息尚在公示中,逾期无异议的我办将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处理企业数量占承装(修、试)持证企业总量接近18%。
通过上述电力业务资质许可退出措施,极大程度上提升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了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秩序、净化电力市场环境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