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义和县乌江镇3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香泉102MWp)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_SOLARZOOM光储亿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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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义和县乌江镇3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香泉102MWp)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批复
  • 2023-03-21 11:50:42
  • 浏览:1675
  • 来自: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信义和县乌江镇3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香泉102MWp)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于和县香泉镇境内建设信义和县乌江镇300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香泉102MWp)(项目代码:2108-340500-04-05-37032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102MWp光伏电站。项目总投资35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土保持及动、植物保护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大气环境保护,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规范各类施工和大临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到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落实施工区裸露地表覆盖及施工道路扬尘防控措施;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弃土及泥浆严禁向水体倾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站区绿化。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优先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采取其他减振、隔声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运营期主要产噪设备要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五)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规定要求。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执行危废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擅自处置。厂内危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做好防风、防雨、防晒、防流失、防渗漏等工作。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并适时更新升级,有效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对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五、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23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sunn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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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阅读: 信义 光伏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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