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委,九江经开区、庐山西海、八里湖新区经发局,国网九江供电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批市级光伏发电项目纳规申报工作,现将该批项目纳规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新能源项目调度,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光伏、风电等项目建设情况调度,针对项目推进存在的问题,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建设,投产并网。为切实将我市新能源项目调度落到实处,请各地于每月25日前将辖区范围内所有已纳入省级优选库、市级优选库的新能源项目推进情况(详见附件2)报送我委。
二、做好2023年第二批市级光伏规划库申报工作。为积极推进我市光伏项目健康有序发展,更好的完成我市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请各地积极谋划项目储备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申报2023年第二批市级光伏规划库工作。同时对2022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市级规划库项目进行清理,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从市级规划库中移出。(详见附件3)
三、落实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务必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安全稳定推进。
联系人: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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