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陕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了2023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陕西省2023年度新增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为1000万千瓦。要求纳入2023年度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的光伏发电项目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申报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小于5万千瓦、不超过20万千瓦;
为确保项目质量,保障市级权限,《办法》明确本次项目申报按照1:1.5的比例,结合区域资源条件、负荷特征和外送通道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实际,对各市申报规模进行明确,由各市共申报1500万千瓦,省发展改革委依据竞争性配置办法统一确定1000万千瓦纳入2023年度建设方案。
据此前陕西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陕西省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的公示》,综合确定了82个项目801万千瓦纳入2022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风电36个共276万千瓦,光伏46个525共万千瓦)。
以下为《办法》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