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龙江交通发布公告称,经充分调研,公司拟利用黑龙江省内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服务区及其他功能场景等可利用空间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本项目拟以全资子公司黑龙江交通龙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平台,通过设立SPV公司的形式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不超过1.07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光伏总装机容量为24.388MW,建设周期为1年,运营期25年。
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体现。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2411万kWh。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9842.2t,每年可减少CO2排放量约27257.4t、SO2排放量约820.2t、氮氧化物排放量约410.1t。
黑龙江省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区,年太阳总辐射量为4400-5400MJ/m,光照条件较好。高速公路沿线的收费站及服务区具备场地资源丰富、并网接入成本低、 消纳场景稳定、无遮挡等优势。
龙江交通表示,本次项目投资行为,是公司为实现“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产业翼”落地实施的重要举措。公司结合自身的禀赋优势,拟以新能源产业作为“产业翼”并推动落地实施,其中优质成熟项目先行。本项目建成运营后,能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现金流,收益水平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