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一6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一期征地补偿方案公布_SOLARZOOM光储亿家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联系我们
| | | | | | | | |
广西贵港市一6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一期征地补偿方案公布
  • 2023-09-05 09:46:47
  • 浏览:2719
  • 来自:贵港市人民政府

  记者获悉,9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方案显示,贵港市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建设用地,需征收覃塘区大岭乡金沙村第27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5.232亩。

  本次征收的土地权利人主要为覃塘区大岭乡金沙村第27村民小组,补偿分为三类: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3、被征收集体土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批复及补偿方案全文如下: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实施贵港市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3〕3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实施《贵港市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请你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贵港市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建设用地,需征收覃塘区大岭乡金沙村第27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5.232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3〕89号)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经实地核实,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贵政发〔2023〕3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拟订《贵港市覃塘区金沙6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20MWp)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三、被征收集体土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四、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90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sunnyz】
投稿、咨询、爆料——电话:(021)50315221-812,邮箱:edit@solarzoom.com,QQ:2880163182
关键字阅读: 农光互补 光伏发电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

匿名发表

微信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微博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 一天
  • 一周
  • 一月
  • 每日资讯
  • 光伏杂志
  • 专题
  • 每日光伏市场参考
马上订阅
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DGAD)正式公告,将对中国大陆、台湾、马来西亚等地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展开反倾销调查。同时,欧盟对中国大陆的
联系我们:021-50315221 服务邮箱:10000@solarzo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