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一起股权激励纠纷,光伏板块有机硅龙头企业合盛硅业董事长遭原总经理家属实名举报。
11月13日上午,合盛硅业证券部向记者表示,公司有计划就相关事项发布公告,一切内容以公司公告为准。
11月12日,合盛硅业原总经理方红承家属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名为《实名举报浙江千亿富豪罗立国:以搬迁上市企业要挟市领导干预司法、陷害忠良》的文章,称方红承作为原合盛硅业总经理,在合盛硅业工作十余年并帮助公司成功上市。但方红承离职后,合盛硅业董事长罗立国拒绝兑付上市前已签订协议,给方红承应得的公司股权。在方红承通过民事诉讼起诉维权后罗立国以将公司搬离嘉兴为由,要挟地方对方红承进行打击报复。
不过,合盛硅业方面则认为,方红承涉嫌违法,且不满足上市前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因此拒绝兑现承诺。而当事人方红承自去年9月份就被平湖市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关押至今。
关于股权激励根据合盛硅业11月13日发布澄清公告,在上市前,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与方红承曾约定,在满足全职勤勉服务于公司满五年、不损害公司利益、不与公司同业竞争等条件后,给予一定数量股份增值的现金奖励,条件不成就则方红承不享有任何权益。
双方形式上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但方红承实际没有支付过对价,相关股权也未过户(即相关报道中的所谓“代持”)。
事后,方红承不足两年即从公司离职,且公司经自查发现其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根据合盛硅业公告,在2022年11月份,红承因涉嫌职务侵占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所涉犯罪行为发生在公司任职期间。
因此,合盛硅业方面认为方红承不满足奖励条件,拒绝兑现股权激励。
杭州仲裁委员会结果对于股权激励纠纷,方红承于2021 年 4 月 25 日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从杭州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看,2022 年 2 月 23 日杭州仲裁委员会作出(2021)杭仲 02 裁字第 155 号《裁决书》,认为由于方红承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而裁决解除双方协议,不支持方红承要求确认股份归其所有的请求。
不过,仲裁结果认为:酌情按照实际服务时间裁决方红承享有 40% 的权益:要求公司董事长罗立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扣税后支付给方红承,如未减持则以相应金额补偿。
不过,合盛硅业方面并不认同这一裁决结果,在仲裁执行期间,董事长罗立国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法院尚在审查之中。
而在另一边,2022年9月份,方红承、方红兴被平湖市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在桐乡市看守所关押至今,迄今已近14个月。
经检察院数次退回补充侦查,该案于2023年11月13日由平湖市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目前业界正在等待该次庭审结果,该项庭审结果将至关重要。
(来源:合盛硅业公告、贝壳新闻、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