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长刘爱森因个人原因正配合相关部门调查。”近日,森特股份(603098.SH)的一则公告,让市场传言终于坐实。
刘爱森出生于1972年,河北邯郸人,为森特股份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他目前直接持有森特股份25.1%的股份,略高于第二大股东隆基绿能(24.28%)。2023年10月,刘爱森及其妻子李桂茹以56亿人民币财富位列胡润百富榜第1080位。
记者获悉,刘爱森系被湖北纪监部门带走调查。11月21日,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看守所人士向本报记者证实,刘爱森今年在该看守所羁押了不到半年时间,后被办案机关转移。
另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刘爱森一案事涉央企东风汽车集团反腐。公开资料显示,森特股份此前曾中标东风汽车集团内部项目。东风集团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近年来反腐成绩突出,一批管理人员相继被查。
在看守所被羁押数月
刘爱森于2001年创办森特股份,公司于2016年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成为唯一一家主板上市的金属围护系统企业。目前,森特股份主营高端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环保综合治理和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三大业务。其对外宣称,公司是国内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的“隐形冠军”,多年稳居中高端金属围护行业龙头地位。
11月17日晚,森特股份发布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有权机关签发的任何调查通知或配合调查文件。在有关媒体报道后,公司第一时间进行多方核实并与其家属电话联系,了解到刘爱森因个人原因近日正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截至目前,刘爱森仍可参与公司事务决策。森特股份同时表示,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已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刘爱森被查一事,市场传言出现已久,森特股份的公告可谓姗姗来迟。然而,这则简短的公告依然未能完整地披露事实。
刘爱森被查早有征兆。他此前曾任北京市政协委员,但在2022年11月17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撤销刘爱森委员资格的有关决定。
今年,这位曾担任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的知名企业家在高墙内度过了数月时间。2023年11月21日,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看守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刘爱森在该看守所关押了不到半年时间,但此后被当地纪监部门转移,具体情况不清楚。
或涉东风汽车集团贪腐案
有知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刘爱森被调查,或涉东风汽车集团贪腐案件,其被羁押时罪名为涉嫌串通投标罪。
公开资料显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现有资产总额4993亿元,员工人数12.7万人。2022年销售汽车292万辆,位居国内汽车行业第3位,世界500强第188位,产品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东风汽车集团事业基地分布在武汉、十堰、襄阳、 广州等全国20多个城市。
2018年1月18日,森特股份曾在公司微信公众号披露,森特股份中标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扩建项目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工程,中标合同金额9506.8284万元,“这是森特股份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又一力作”。
2022年4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报道,东风汽车集团旗下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份公司”)新能源业务系列腐败案办理工作成果。报道透露,2019年7月,东风公司纪委收到十九届中央第三轮巡视移交的反映时任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李争荣涉嫌滥用职权等问题线索。同年9月,东风公司纪委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发现李争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此外,也发现股份公司新能源领域还有多名领导干部、员工涉嫌违纪违法。
上述报道透露,2020年10月26日,东风公司纪委与襄阳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专案组,调查新能源业务系列腐败案。截至2022年3月底,股份公司新能源业务系列腐败案件已立案16人,其中采取留置或其他措施14人,16人中涉及股份公司员工10人,供应商6人。
在那之后,东风汽车集团反腐工作持续扎实推进。据襄阳市纪委监委消息,2022年7月5日,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部副总部长兼VAN车事业部总经理汤胜强接受监察调查。2023年9月4日,东风咨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罗新文被襄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就刘爱森涉案情况,11月22日,《华夏时报》记者联系到东风汽车集团两位内部人士,但他们均表示不知情。
信披滞后招致投资者批评
董事长刘爱森被有关部门调查,且一度在看守所羁押数月,森特股份却未能及时进行公告,这引发一些投资者批评。“数月前已被带走,为什么不公告?股价一路暴跌严重坑害散户。”一位投资者在股票论坛上如此表示。
这样的情绪并不难理解。截至2023年11月22日收盘,森特股份股价报15.48元/股,市值约83亿元,已连续四个月大幅下跌,2023年以来股价累计跌幅更是达到了45%,其投资者普遍损失惨重。
股价大跌背后,伴随着董事长被调查,森特股份业绩下滑明显。财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森特股份营收约27.4亿元,同比增长0.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100万元,同比下滑19.11%;其中第三季度,营业收入约为7.8亿元,下降29.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50万元,同比下降36.21%。
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娄霄云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报送并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
此外,《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然而,截至11月22日收盘时,森特股份公告披露董事长被调查已第5天,仍未见到有关部门对其信披工作严重滞后予以关注。
值得关注的是,森特股份在公告中提及,刘爱森正配合调查,仍可参与公司事务决策,但并未披露更多细节。11月20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森特股份证券事务部门,就刘爱森被调查具体时间、目前处于何种状态等有关问题寻求置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记者随后向公司发送了采访邮件,但未能获得回应。
就在上周,A股市场曝光了一起类似的信披违法案。宁科生物(600165.SH)实际控制人虞建明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上市公司在事发三年后才对此进行披露。11月15日,宁科生物公告披露,宁夏证监局拟对虞建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不过,这样的处罚力度,也引发了一些投资者批评。
娄霄云律师表示,虽然《证券法》规定了最高500万元的罚款金额,但是实际上信披违法成本依然很低。他建议,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大对信披相关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