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3月18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无岳高速等9个项目路域新能源配套设施变更设计的批复》,原则同意安徽交控集团对无岳高速等9个高速公路项目新增光伏发电系统及充电桩等路域新能源配套设施的申请。
具体来看,上海至武汉国家高速公路无为至岳西段光伏装机容量8.42MW,青草、庐江东、岳西东服务区分别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的10%建设充电桩车位;阜阳至淮滨高速公路安徽段光伏装机容量6.0MW,公桥服务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的10%建设充电桩车位。
G40沪陕高速公路滁州支线光伏装机容量4.86MW,滁州至天长高速公路光伏装机容量7.85MW,池州长江公路大桥及接线光伏装机容量3.67MW,G4211宁芜高速公路皖苏界至芜湖枢纽段光伏装机容量10.9MW,京台高速公路方兴大道至马堰段改扩建光伏装机容量6.5MW,芜湖至黄山高速公路安徽段光伏装机容量15.75MW,G40沪陕高速公路合肥至大顾店段改扩建光伏装机容量27.75MW。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安徽交控集团要督促设计单位结合沿线景观,做好新能源配套设施动态设计,确保结构安全、可靠、与周边环境相融合,保障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同时,加强造价工程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最终变更费用以竣工决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