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发布公告,对苏州中来光伏新材(以下简称中来股份)的资产评估师韩帅烽进行了行政处罚。韩帅烽因内幕交易中来股份股票,被没收违法所得179,065.25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公告详细了韩帅烽的违法行为过程。2022年7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浙江浙能电力(以下简称浙能电力)与中来股份进行了控制权变更的相关合作事宜。在此期间,韩帅烽作为浙能电力受让中来股份部分股权并取得控制权事项的签字资产评估师,知悉了内幕信息。然而,韩帅烽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通过实际控制的两个证券账户,合计买入“中来股份”股票104,800股,买入金额1,709,465元。截至2023年2月9日,前述股票全部卖出,获利合计179,065.25元。
韩帅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韩帅烽进行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韩帅烽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监管局备案。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