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晚间,针对招标单位国电电力巴州发电公司选择报价最低的企业作为中标候选人一事,中国光伏协会向国电电力抛出提问,包括“是否依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排除最低价投标?”“是否按国资委发改委相关要求选择全生命周期性价比最优?”
12月17日,国电电力巴州发电公司国能巴州抽水蓄能项目配套博湖县6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此前,招标单位国家能源集团下属国电电力巴州发电公司招采信息中明确设置了0.6313元/瓦的最高投标限价。
图片来源:中国光伏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
11月18日,中国光伏协会便向招标单位发去《风险提示函》,并建议其依据实际情况,切勿设定不合理限价。但截至目前,协会方面未收到任何回复。
从最新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情况来看,招标单位国电电力巴州发电公司依旧选择了报价最低与次低的企业作为中标候选人。
中国光伏行业协议表示,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重点任务,首次明确指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全行业目前正在积极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就光伏行业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批示,全力解决光伏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问题。
中国光伏协会表示,协会也提请国电电力巴州发电公司回答相关遴选依据是否符合“以性能价格比最佳、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最优为目标”“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同时,协会也提请国电电力巴州发电公司能按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相关依据。
截至发稿,国电电力方面暂未对此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