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华能琼中营根镇50MW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_SOLARZOOM光储亿家
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联系我们
| | | | | | | |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华能琼中营根镇50MW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2026-02-26 11:01:54
  • 浏览:139
  • 来自: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琼中光伏电站:

  

  你公司报送的由海南润金鑫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华能琼中营根镇50MW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主要建设内容:

  

  (一)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压器;在110kV营根变电站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二)新建起于110kV升压站,止于110kV营根变电站的110kV单回线路,线路路径长3.655km,其中架空段路径长2.747km,电缆段路径长0.908km。新建杆塔10基。

  

  二、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限值之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述工程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你公司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已依法查处。你公司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环境守法意识,杜绝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有效控制电磁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即电场强度控制在4000V/m内,磁感应强度控制在100μT内。

  

  四、工程运行中,你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并建立管理台账。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和环保标准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和处置利用。

  

  六、你公司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及时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加强电磁辐射防护管理。

  

  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本工程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sunnyz】
投稿、咨询、爆料——电话:(021)50315221-812,邮箱:edit@solarzoom.com,QQ:2880163182
关键字阅读: 农光互补
0条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

匿名发表

微信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微博公众号:
SOLARZOOM光伏太阳能网
  • 一天
  • 一周
  • 一月
  • 每日资讯
  • 光伏杂志
  • 专题
  • 每日光伏市场参考
马上订阅
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DGAD)正式公告,将对中国大陆、台湾、马来西亚等地进口的太阳能电池展开反倾销调查。同时,欧盟对中国大陆的
联系我们:021-50315221 服务邮箱:10000@solarzo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