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3月9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本市2026年陆上风电(885641)、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分为两类:一是新申报项目,包括计划在2027年6月前核准的陆上风电(885641)项目,以及计划在2027年6月前开工、规模超过6兆瓦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利用公共机构及工商业厂房建筑物建设的光伏项目除外)。二是调整纳入项目,指已纳入2025年开发建设方案但尚未建成投运的项目。对于进度滞后的项目,各区需说明原因。确非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经评估后可继续纳入2026年方案;因企业自身原因或未说明情况的,将被移出方案。
二、申报要求
各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管委会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项目用地及储能(885921)配置需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文件规定,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开发。企业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项目场址不得重复。方案下达后,项目关键信息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申请调整。
此外,各区需将项目配套电网工程纳入年度电网建设计划,督促项目按期推进,并协调电网企业确保接网工程同步建成。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对多次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滞后的企业,其后续申报将面临严格审核。
三、申报时间
各区发展改革委及相关管委会须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审核汇总后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报送至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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