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山西省将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
推动新能源集约化选址、集群化开发,规划布局一批50万千瓦以上省级大型风光基地。立足就近接入、就近消纳,推动新能源与煤炭、交通、建筑、农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有序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改造升级,提升风光资源和土地利用效率。拓展新能源发电与非电利用多元路径,稳步发展风电、光伏制取氢能和绿色燃料项目。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太阳能光热等多能耦合清洁供热技术,推动新能源向工业原料、热力供应等非电领域延伸应用。力争每年新增并网规模2000万千瓦左右,“十五五”期间新增风光规模1亿千瓦。
在大同、朔州等资源富集地区,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盐碱地、沙化地等国土空间资源,规模化、基地化推进风电、光伏项目建设,打造晋北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创新开发模式,推动生态治理融合,积极探索并推广“新能源+生态修复”发展模式,将风光建设与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土地整治等工程同步规划、一体化实施,实现生态脆弱区能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相互促进。
出台煤炭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推动全省煤炭矿区新能源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推动天然气(含煤层气、页岩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鼓励在矿区、井场及周边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风电项目。推动煤电与新能源实质联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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