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中心发布一则《关于责令限期拆除光伏发电板的函》。
内容显示,河池市一新能源公司备案建设内容为:利用韦含胜个人闲置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租用屋顶面积186平方米,装机容量43.2KW,总投资约19万元。
现查明,该公司实际安装光伏发电板的位置并非在备案表中所备案的韦含胜个人闲置屋顶,而是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中心建设的糖厂坡旧房改造项目8栋屋顶。
该公司未取得该屋顶合法使用权利,且与备案内容严重不符。现责令其自收到函后15日内,拆除全部光伏发电设施,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将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拆除。
详情见下:
河池市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备案的项目名称为:河池市博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城北社区西南路92号(韦含胜)43.2KW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内容为:利用韦含胜(4527**********2554)个人闲置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租用屋顶面积186平方米,装机容量43.2KW,总投资约19万元。
现查明,贵公司实际安装光伏发电板的位置并非在备案表中所备案的韦含胜个人闲置屋顶,而是我单位建设的糖厂坡旧房改造项目8栋屋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城北社区西南路92号)。贵公司未取得该屋顶合法使用权利,且与备案内容严重不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单位现责令贵公司自收到本函后15日内,拆除全部光伏发电设施,恢复原状。逾期未拆除的,我单位将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强制拆除。
特此函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住房制度改革中心
2026年4月27日
联系电话:0778-880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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