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云南省普洱市2025年第三批新能源项目景迈机场光伏发电项目、白沙河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中选结果公告发布。
景迈机场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中标人为云南省绿色能源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云南能源集团),白沙河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优选中标人为中煤绿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中国中煤)。
招标公告显示,2个光伏项目规模共计136.56MW,投资估算6.01亿元。其中:
景迈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普洱市澜沧县,总装机26.56MW,投资估算约1.17亿元。公告要求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磋商范围:社会投资人负责该光伏项目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并网、运营、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项目投资人全额承担。
白沙河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普洱市镇沅县,总装机110MW,投资估算约4.84亿元。公告要求原则上开工后8个月内应具备投产条件,自开工之日起1年内应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磋商范围:社会投资人负责该光伏项目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并网、运营、维护管理等全部工作。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项目投资人全额承担。
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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