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至8月13日。
文件明确落实《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禁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鼓励运用绿色环保新技术建设废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鼓励示范项目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设施。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重大产业项目范畴,加强用地出让长年期支持,给予企业长期稳定的经营预期。优化完善环评、安评、消防等审批流程,加快示范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不超过工程投资 30%的补助支持,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鼓励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积极使用绿电,支持企业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对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电力用户,根据本市年度绿色电力交易方案,按绿色电力交易结算电量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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