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间,清新环境(002573)公告称,因业主方弘光能源(东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弘光能源”)严重违约,未按《弘光能源琼中加钗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合同》约定履行提供项目用地及支付款项等义务,公司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支付款项、利息及损失共计2.66亿元,同时对相关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28日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公告,这场纠纷的源头是2022年2月清新环境与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与弘光能源签署《弘光能源琼中加钗100MW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6.48亿元。合同几经调整,最终总价定格在6.53亿元。然而,作为业主的弘光能源,不仅未能按时提供全部项目用地,更拖欠了本该支付的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及其他款项。为积极推进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垫付了部分土地租金,并支付了设备采购、施工及农民工工资等款项,目前已发生项目投入约2.212亿元。此后,公司与业主签订动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等合同,但最终仍无法解决问题。
截至本案起诉前,公司虽与弘光能源开展多轮沟通,但弘光能源仍无法提供后续项目建设用地及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因此,公司于近日就弘光能源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根据《总承包合同》相关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向公司支付EPC总承包合同项下款项、逾期付款利息及损失等金额共计2.66亿元及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鉴定费等。
清新环境在公告中明确表示“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清新环境发布了2026年中期“成绩单”。表面上看,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4621.72万元,同比大增227.78%,似乎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 。
然而,深入拆解这份财报不难发现,公司经营质量依然承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9.5%至37.07亿元,尽管毛利率微增至16.38%,但扣非净利润仅为4258.83万元,去年同期基数极低 。更值得注意的是,负债率高达71.01%,而财务费用高达1.78亿元,严重侵蚀利润 。同时,尽管应收账款降至35.2亿元,但绝对规模依然庞大。
股价走势与市值表现亦不容乐观。截至8月31日收盘,股价报收3.32元,市净率仅0.85倍,处于“破净”状态,总市值约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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