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上饶市广信区发改局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规范广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符合建设要求的条件下,免除发电业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在存量建设用地上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无需取得规划许可。
严禁在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湿地公园、历史建筑范围内,在铁路、高速公路、城市、集镇主干道沿线两边50米范围内,在国道两侧自公路用地外缘起20米、省道两侧自公路用地外缘起15米范围内,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和腐蚀气体的建筑,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城镇6层及以上(含)住宅、集镇范围外农民建房四层及以上房屋、临时建筑、废弃建筑、拆迁区域及规划区内拆迁计划的村庄、列入征迁计划的建筑等屋顶建设光伏项目。
详情如下: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关于规范广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
《关于规范广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试行)》已试行满1年,有效弥补了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短板。为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拟对该意见进行修订后正式印发。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关于规范广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
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30个自然日内。
反馈渠道:将反馈意见发送至srxfgw@163.com。
附:
征求意见稿:关于规范广信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修订)
上饶市广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19日
还没有人评论过,赶快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