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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制造门槛再提高 企业年研发资金1000万
  • 2013-09-03 09:28:00
  • 浏览:937
  • 来自:中电新闻网
  为引导光伏制造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我国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8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了《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严格了光伏企业的准入门槛。相较于2010年12月出台的《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更加细致全面,该措施的推进将有助于推动整个光伏制造行业的优化升级。

  设定企业研发门槛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这将加快光伏制造行业的调整步伐,抑制行业的产能过剩。“有助于将之前的规模效益转变为技术效益。”此次征求意见稿对光伏制造企业应具备条件特别指出,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据孟宪淦介绍,此前,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行业龙头企业每年的技术研发费用能达到上述标准。

  “提高核心技术和竞争力是未来光伏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目前,整个光伏制造业正在复苏,但1000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设置这样的一个门槛在扶优扶强的同时,也有利于我们国内的企业掌握关键技术,改变以往单纯靠压低价格来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局面。”孟宪淦说。

  而辉伦太阳能市场部经理袁全在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征求意见稿意在“抓住大企业,放弃小作坊”。“对于那些实力强、决心大的优质企业无疑会起到保护和促进作用。但对于产能利用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将加快他们的关停并转。而这样的关停并转对于整个光伏行业的资源优化配置是有好处的。”

  但袁全同时指出,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每年用于研发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要求是否符合大多数企业的实际情况,“这是需要讨论的。”

  对企业规模提出更高要求

  与2010年出台的《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内容更加细致,同时加大了对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没有创新就很难有核心竞争力,企业应该是推动科技进步的主体。只有掌握了核心技术,才可能使整个行业实现良性循环。”孟宪淦认为,征求意见稿体现出国家对相关企业更高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光伏制造企业按产品类型应分别满足“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大于3000吨/年;硅锭年产能不低于1000吨;硅棒年产能不低于1000吨;硅片年产能不低于5000万片;晶硅电池年产能不低于200兆瓦;晶硅电池组件年产能不低于200兆瓦;薄膜电池组件年产能不低于50兆瓦”等要求。

  据了解,在9月5日完成征求意见之后,工信部将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宏观调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修订。而原《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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