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独立董事孙家骐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伟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廖政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瑰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德君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1,573,296.1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9,314,897.75 元,根据公司《章程》本年度不提取法定
公积金,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39,314,897.7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464,873.46 元,
201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8,850,024.29 元。
公司201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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