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日本福岛核泄漏事件让全球核电陷入反思,导致德国核电政策的逆转——5月德国总理默克尔宣布弃核,在2022年前关闭境内17座核电站。德国做出弃核决定的底气来自哪里?如何取代占全国电力供应25%的核电?退出核电会否影响德国的碳减排目标?德国是否拥有后核电时代的清晰路线图?
施明贤:福岛核电事故并非德国能源政策转向的直接原因,但的确起了催化剂的作用。
福岛核危机前,德国就已于2010年10月推出了一项雄心勃勃的新能源方案,旨在保障安全、环保、有竞争力且经济上可承受的未来能源供应。方案的核心目标是为了尽快实现从日益紧缺的化石能源到可再生能源的转型——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在德国能源结构中应占主要部分,其供电比重应达到80%以上。这个方案没有改变过。
但是福岛危机再次激化了德国社会多年来关于核能风险的争论。绝大部分德国民众不愿再承担核能无法排除的残余风险。
因此联邦政府决定更迅速、彻底地走2010年新能源方案确定的道路,到2022年关闭所有核反应堆。其中7座最旧的核电站已立刻关停,第8座核电站早已长期停运,剩余的核电站计划分阶段关闭,最先进、最安全的核电站也将于2022年退出电网。
当然,这场史无前例的能源转折不意味着德国将失去工业强国的地位。正相反,我们相信,此次能源转折能一箭三雕:既可摆脱对逐渐枯竭且价格不断上涨的化石能源的依赖,又可以规避核能的危险,还能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我坚信,谁能尽早实现能源转型并升级到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高能效、技术创新型能源体系,谁就将在全球能源市场上拥有不容低估的竞争优势。
我们的能源供应安全并不会因此受到威胁。过去,由于德国生产的能源比自身消耗的多,关停7座较老的核电站并没有导致能源紧缺。此外,在初始阶段,我们也可以通过从邻国购电的方式满足用电高峰需求。同时我们还能求助于新型高能效的煤电厂和天然气电厂。在可再生能源得到充分发展前,它们还将继续发挥核心作用。
此外,推广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同时还必须快速扩建电网。在我看来,应对这项巨大的社会挑战需要各方政治和社会力量的通力合作。
退出核能将不会给气候带来不利影响,而是旨在为气候保护作出贡献的能源方案的组成部分。德国在能源方案中为自己制定了明确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以1990年为基准,到2020年应减排40%,2030年为55%,2040年为70%,到2050年为80%以上。一项刚刚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公布的科学报告显示,德国的减排形势良好,有望至2020年达成初期目标。
记者:说到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德国重点关注哪些领域?对这些领域的投资情况如何?欧债危机会否影响到德国可再生能源投资? 施明贤: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的持续增长表明,它已成为一种可靠且比重稳定增长的能源。今年,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份额已突破20%大关。其中风能(陆地风能及海上风能)和太阳能是两大支柱,但其它能源如水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也将发挥作用。
德国在有关气候保护方面的投资上走在前列。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推出总额为50亿欧元的“海上风能”促进项目,支持首批10座海上风能园区的建设。
为进一步完成节能目标,联邦政府已投入15亿欧元用来对不保温或保温程度低的老旧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其它很多例子也表明,节能、提高能效和开发新能源应齐头并进。
欧洲当前的债务危机不会影响这些措施的落实。新技术和新产品能创造出口机遇,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德国不仅在环境保护和二氧化碳减排方面是先行者,而且在清洁高新技术出口方面也是领跑者。我们要继续巩固这一领先优势。
这里也蕴含着中德两国加强合作的巨大潜力。尤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作为全球技术市场领导者的德国和作为最大消费市场的中国能够互利共赢。
记者:当下,太阳能行业正在经历一场寒冬的考验,德国也减少了对太阳能发电的补贴,做出这一决定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德国是否将近海风电发展作为未来清洁能源发展的方向? 施明贤:为达到至2050年80%的用电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来覆盖的目标,我们今后还需要继续挖掘可再生能源的潜力。
对太阳能领域的补贴本来是为了形成激励,使这一技术在德国生根开花。我们认为,如果行业已经确立,补贴就没有必要,应缩减。这并不意味着将缩减太阳能发展规模,优先发展风能。两者都是必要的,作为我们能源结构的组成部分两者都将继续得到发展。
记者:统计数据显示,在清洁能源投资方面,中国居世界第一,德国第二,作为德国驻华大使,您如何看到德中清洁能源合作的潜力?您见证过德中清洁能源方面的哪些合作?
施明贤:你说得对:我们两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发挥着相当于国际先锋的作用。因此我看到,双方对进一步深化合作兴趣浓厚,潜力巨大。
我们两国已经认识到,持续的全球变暖是我们这个时代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如果我们不能限制它,将会给我们的子孙后代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德国和中国,虽然身处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是我们在气候保护方面有着共同利益。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我们——中国在新兴国家里,德国在发达国家里——可以发挥共同的领导作用。重要的是,没有人躲在《京都议定书》这一原则背后,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只有共同努力,我们才有机会达到使全球气温升幅不超过2摄氏度的目标。我很高兴,德班气候峰会成功地为签订自2020年起的全面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铺平了道路。
中国在国家层面上也已制定了雄心勃勃的目标。“十二五”规划明确规定,要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和减少碳排放。
德国是中国在此发展过程中的合作伙伴。受联邦政府委托,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德国国际交流和发展中心等一系列德国组织正与中国机构就能源、环境和气候保护领域的具体解决方案积极对话。德国在建筑节能领域拥有丰富经验,这是一个节能潜力巨大同时也越来越受中国关注的领域。
2011年6月在柏林举行首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两国政府首脑温家宝总理和联邦总理默克尔将“能源—环境—气候”这个三角定为未来中德合作的重点之一。这一决定正在多个层面上与来自政府、科学和经济界的许多伙伴一起落实到实际项目中。双方正在努力搭建的电动汽车平台就是一个重要例子。明年我们将继续扩大这些领域的众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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