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南玻A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咸宁南玻节能玻璃合计等值为3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23,968万元人民币。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公告日期:2016-01-06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合计等值为3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23,968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56,50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特种玻璃。
截止201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7.39亿元、负债总额10.96亿元、净资产6.43亿元;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0.13亿元。
2、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胡勇
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截止201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7.27亿元、负债总额2.31亿元、净资产4.96亿元;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1.12亿元。
3、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南玻集团控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胡勇
注册资本:21,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玻璃深加工。
截止201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6.60亿元、负债总额3.75亿元、净资产2.85亿元;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0.41亿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控股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合计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担保,期限为1年;
2、为控股子公司吴江南玻华东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民生银行等值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3、为控股子公司咸宁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在湖北银行等值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3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以上被担保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上述担保符合南玻集团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借款担保余额为23,96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截止2014年底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2.87%,占总资产的1.59%。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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