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对3家企业的补贴率为19.62%。
2016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初裁,以下企业的补贴率为19.62%: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JA Solar Technology Yangzhou Co., Ltd.);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 Trina Solar Energy Co., Ltd);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Wuxi Suntech Power Co., Ltd)。
2015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501.61.0000、8507.20.8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