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表示,自今年起,山东省每年可增筹超低排放电价补贴26亿多元,今后新老燃煤发电机组都可以全面执行超低排放电价补贴政策。长效机制的建立将激励燃煤企业积极改造环保设施,促进山东省大气污染治理。
据了解,山东利用电价降价空间连续提高环保电价标准,仅2015年对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实施电价补贴达72.7亿元,累计237亿元,并对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实行电价加价政策,有力支持了环保设施改造和投入,带动了环保产业的发展。陈充介绍,山东将继续开展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试点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鼓励燃煤发电企业清洁利用煤炭,对2015年3月31日前投运并经山东省环保厅确认的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为每千瓦时0.01元。
山东率先在全国实现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2015年以来,山东利用煤炭价格下降空间,先后两次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按照“最大可能扩大降价空间、最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减轻工商业负担”的原则,完善电价机制。据悉,近年来,山东通过调整降低服务业用电、用气价格,清理规范收费,实施价格优惠政策,每年可减少服务业支出约1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