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青岛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青岛银行2016年第一期绿色金融债券,也是国内城市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债券第一单,发行规模40亿元,其中:三年期35亿元,发行利率3.25%;五年期5亿元,发行利率3.4%。分别比前日同期限商业银行债券估值低0.18、0.2个百分点。
绿色金融债券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的绿色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依法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2015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对金融机构法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相关条件及要求进行明确,同时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对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及投向进行界定。青岛银行凭借突出的绿色信贷经验、完善的业务管理体系、成熟的债券发行实践,经过努力争取到绿色金融债券的发行试点行,成为唯一试点城商行。
本次绿色金融债券发行,通过债券市场募集的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六大类别。支持区域绿色产业发展,并以此加强与政府、企业的业务联动,积极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通过优质绿色产业项目的成功运作,为社会带来显着的示范效应,努力将我行打造成为山东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绿色信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