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陕发改运行〔2014〕1174号)精神,我省上半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前期,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签订了交易电量的意向性协议,经电网企业结合各地区工业结构特点,并按照电网约束、用户实际用电能力等因素进行安全校核,确定本次电力直接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现将结果予以发布,请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组织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尽快签订购售电合同及输配电服务合同。
联系电话:省发改委监测应急处
张越欧 63913059
附件:2016年上半年陕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成交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